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各附属单位:
近年来,我院各单位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和各项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较好地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学院学风。2012年是我院学风建设年,又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为充分展示我院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西藏自治区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的通知】(藏文明办[2012]8号)精神,现就我院各单位参与评选道德模范的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藏文明办[2012]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模范候选人的产生,要坚持民主推荐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使所推荐的模范确实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道德模范分为“爱国守法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类,各二级学院、院直部门和附属单位均可结合实际,提出1~2名人选,同时填写《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于6月8日(周五)前报送至院党委宣传部宣传理论科。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民主推荐工作。
《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的通知》及《西藏民族学院道德模范推荐表》详见校园网信息公告栏,可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33755024 联系人:张翠娟
西藏民族学院精神文明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