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党委、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要求,全力以赴维护我区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向各地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严肃纪律,加强对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4月1日,区党委召开全区维护稳定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近期维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4月10日,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做好维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绷紧稳定这根弦,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做到不留缝隙、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点,加强对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加大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煽动破坏活动的打击力度,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三不出”(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力争小事也不出),构建维护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前一阶段维稳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但是,我们与达赖集团的交锋还远未结束,下一步维护西藏和谐稳定的形势更趋复杂、任务依然繁重,绝不能盲目乐观、误判形势,松懈厌战、放松警惕。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西藏工作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对维护稳定形势的判断和维护稳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狠抓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态度坚决、行动统一、措施过硬,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和发展我区来之不易的持续稳定局面,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十个方面维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积极开展维稳工作。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包括违反维稳工作纪律的问题。各地(市)纪委、监察局要采取日常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地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岗情况和值班带班情况、各项维稳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情况、寺管会干部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干部认真履职,不折不扣地把维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通知强调,要把严肃维稳工作纪律放在突出位置,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维稳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党员干部置区党委的规定和要求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不坚守岗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在稳定方面出现问题的;对关键时刻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或者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在反分裂斗争中发表与党中央和区党委要求相悖的言论,传谣造谣的,无论功劳多大、无论是哪一级干部、无论过去工作干得多好,一律先就地免职,再视情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