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附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财政厅共同下发的《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暂行办法》(藏党宣发[2011]6号)的相关规定,大力扶持西藏题材文艺创作,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现将2012年度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单位及个人报送的文艺作品必须符合《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并需认真填写《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或《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至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区党委宣传部南楼305室),联系电话:0891——6331940,联系人:安佰军。
特此通知。
附:1、《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
2、《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2年4月6日
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
编号:藏扶2012第 号
单位(公司)名称
|
|
||||
项目名称
|
|
完成名称
|
|
||
公司情况简介及注册地
|
(非公司不填此栏)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项目总投资
|
|
申请扶持金额
|
|
||
申请理由
|
|
||||
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签章)
|
|
||||
主要创作
人员
|
|
||||
创作、出版(生产)
计划安排
|
|
构思大纲
内容
|
|
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
意见
|
|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意见
|
|
批准扶持金额
|
|
制表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提交申报表时需将创作大纲(剧本)8套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2、公司申报需提交营业执照及文化经营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
编号:藏扶2012个字第 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
|
||||||
工作单位
|
|
||||||||
推荐单位
|
|
在何级文联任何职务
|
|
||||||
是否首次创作
|
|
曾经创作出版的作品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项目总投资
|
|
申请扶持金额
|
|
||||||
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
|
|
||||||||
推荐作者的单位和个人意见(盖章)
|
|
||||||||
主要创作人员
|
|
创作出版
计划
|
|
构思大纲
内容
|
|
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
意见
|
|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意见
|
|
批准扶持
金额
|
|
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社会效益评估
|
|
制表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提交申报表时需将创作大纲或(剧本)8套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2、报送时请将个人简历及获得知名奖项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