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下午,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邀请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王国清在学术报告厅作报告,财经学院师生约400多人聆听了报告会。
王国清教授报告的题目是《纳税人理论研究综述与展望——基于“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视角》,王教授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学理论界关于纳税人理论研究的发展,详细介绍了理论界先后出现的纳税人义务论、纳税人消费者论、纳税人扣缴论和纳税人权利义务论等四种理论,并以纳税人权利义务论为基础对纳税人进行了重新定义,指出纳税人应是根据税收法律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纳税人设计理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会后的交流互动中,王国清教授还就现场同学们的提出得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文:贾雁岭/编辑:杨红、张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