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忠介绍了在证券法改革和修订的背景下,为解决证券发行管制过多、证券调整范围过窄、市场层次单一、投资者保护不力、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他指出,新法将会朝着推行注册制、提高欺诈发行处罚标准等方向修订。他又介绍了新股票发行注册制。相比核准制对发行公司的实质审查,注册制是一种程序审查,只审查注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正因为注册制对发行公司的要求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注册制对公开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就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他结合实例说明虽然出于各种因素的考量,注册制改革将暂缓施行,但注册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张远忠特别提及了最新修订的《证券法(草案)》中关于注册制的构想,包括实施多元化发行方式(众筹作为公开发行的豁免注册发行方式第一次被写入草案)、多层次资本市场设置不同的发行门槛、明确审核机构、强化责任主体等。
张远忠强调,证券法的修订和注册制的改革将呈现多层次、严监管、重披露等特点。相比于核准制下行政机关的严把关,注册制将会促进证券市场发挥其应有功效,证券注册不再成为投资者的保护伞,“壳资源”的稀缺性将得到解决,这与培养理性投资者和构建良性资本市场的目标相一致,投资者利用自身经验与专业知识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自主承担非系统性风险。
讲座使师生对证券法改革有了系统清晰的认识,同时对同学们证券法的深入学习有所启发。
(文:张震/图:黄睆/审核:张林/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