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工作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工作的五大原则和工作机制,规定了设置党支部和支部书记选举条件,确定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五项组织生活和保障落实党支部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责任和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内容。
会议要求,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纪委(监察审计处)党支部的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掌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内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担当,按照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按照条例要求,对党员从严,对组织生活从严,更要对支部建设从严。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增强每个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每个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夯实我们党坚如磐石的执政基础,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新时代教师划定基本底线,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作为学校教职工一员,要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要坚持言行雅正、传播优秀文化;要做好“三联三进一交友”活动,关心爱护学生、秉持公平诚信;要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学生成长,做好本职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会上,赴南京大学等兄弟院校开展调研考察的同志,就监督执纪和审计监督等调研情况进行了分享交流。
(文:纪委办公室/审核:任秀丽/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