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结合自己的求学、工作经历,从民族法学研究必须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民族法学研究必须有益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民族法学研究必须服务于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民族法学研究必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四个方面向师生们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新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新成就,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新进程。他强调,坚持走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法治思维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随后,侯明用“重、心、新”三个字作概括,对讲座作了精彩点评。
本次讲座是“建校60周年学术交流月”学术报告之一。通过讲座,学院师生对民族地区法治发展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坚定了同学们扎根西藏,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
宋才发,汉族,1953年5月10日生,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1999年被评定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同年被评定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被评定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文:张震/图:甘世杰/审核:侯明/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