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下发的《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 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和校党纪发[2017]22号文件《关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校纪委要求,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三大节日”期间各项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能仅停留在口头,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作为学校监督执纪部门,我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承担起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中央实施细则;坚持纠正“四风”不停步,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元旦、春节和藏历新年期间,我们要主动作为,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正能量,畅通举报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三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无论新旧,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要紧盯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具体表现,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凡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作为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从自身做起,从严从紧要求自己,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不做违反纪律规定的事,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和表率。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建立“三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
(文:仇海红/图:徐曦凡/审核:任秀丽/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