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作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严格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把纪律和规矩写在自己旗帜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建设每向前迈进一步,都会在党章中有所体现和强化。任书记根据自学心得,和大家分享了党章发展与党的纪律建设情况。
一大至七大党章,是党章中纪律建设的奠基时期;八大至十一大党章,是党章中纪律建设的曲折探索时期;十二大至十八大党章是党章中纪律建设的稳定发展时期。十八大党章在总纲部分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党的干部部分,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和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等内容,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些内容的充实完善,有利于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十九大的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在第四十条增写一款,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同时,将原第三十八条第一、第二款合并充实后作为第四十条的第二款,表述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充实的这些内容,规范了给予党纪轻处分的权限,填补了纪律处分程序的空白。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总结5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顺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点完善了纪检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全面派驻机制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等内容写入相关条款;完善了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委员进行执纪审查的程序规定。
回溯党章与纪律建设的历史,可以深刻感受到,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一路胜利走来。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从严治党治国治军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尊崇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确保我们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和伟大梦想才能实现。
此次党课内容是纪委(监察审计处)直属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