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纪委(监察审计处)党支部在支部党员活动室召开本学期第四次全体大会,学习贯彻(藏教党〔2017〕67 号)文件和校党纪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开展自查。纪委(监察审计处)全体党员参加,监察审计处副处长邓小军列席,会议由支部书记任秀丽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藏教党〔2017〕67 号文件《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及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精神和校党纪发〔2017〕15号文件《关于开展“重申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及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做了认真自查和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严格遵守“六条禁令”,身正为范,德高为师,带头弘扬高尚师德师风;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挺纪在前,自觉遵守“七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和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及接受家长邀请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住房(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参赌涉赌等行为,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支部委员们要负起责任,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监督范围,针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送礼、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善于发现,及时制止和改正。
全体与会同志表示,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党委“约法十章” “九项要求”,自觉抵制“四风”,模范遵守规定。既要当好抵制“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者,更要当好宣传者和示范者。要从严要求自己,带动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做出贡献,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
(文:任秀丽/图:杨青/审核:任秀丽/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