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法学院邀请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潘红祥教授作学术讲座。讲座在2011协同创新中心会议室举行,2016级法律硕士生、2015级、2016级本科生参加。讲座由侯明院长主持。
潘红祥以在行政执法中公民因拍照行为引发矛盾冲突案例为切入点,提出公民能否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拍照及公民拍照行为的边界问题。潘红祥从规范性和法理性两方面对公民拍照行为进行了合法性分析,他强调,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中,对于私权利而言,法不禁止即自由;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前置要素。公民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拍照是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活动,属于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行为。更准确地说,公民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拍照,实质上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前置要素,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故应给予公民行使知情权行为给予保障和支持。同时,他指出,公民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应合法合规,在不干扰行政执法的前提下,保持立场的中立性、资料的完整性和叙事的客观性。
最后,潘教授与师生互动交流并合影留念。
(文:张震/图:张燕鹏/审核:侯明/编辑:付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