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研究员王小彬在T102教室为研究生院师生作了题为《西藏法律地位的基本问题研究》的学术报告。报告由研究生院院长杨维周教授主持。
王小彬研究员以外交条约为切入点,运用大量的历史事实,为师生依次讲解了“什么是西藏问题”、“西藏问题的由来”、“西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和“西藏的法律地位”。报告中,王小彬研究员通过对《中英烟台条约》、《中英缅甸条约》、《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和《中英会议藏印续约》四个条约的分析,向师生讲明了“什么是西藏问题”以及“西藏问题的由来”,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拉萨条约》、《中英新订藏印条约》以及《西藏通商章程》引出了“西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他认为,西藏问题的要害是“宗主权”的问题,西藏是中国的属地而不是属国,属地与属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属地是地域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而主权的归属是唯一的、排他的,属国权就是宗藩权,即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关系。最后,王小彬研究员用两句话对西藏的法律地位做出了科学准确的总结,一是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二是中央政府自元朝开始对西藏行使行政管辖。王小彬研究员的报告,用大量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西藏问题”是英帝国主义侵略西藏的产物,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的报告既有理论、又有思想,旁征博引、资料丰富,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富有激情、风趣幽默,受到了师生的好评。
讲座结束后,与会同学就西藏法律地位的基本问题与王小彬研究员进行交流。
(图、文:邵临光/编辑: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