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办副主任张震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始为期两周的实习实践教学。
仲裁委罗爱军部长对同学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做了具体的分组安排,由仲裁秘书负责学生实习指导与帮带。同时,他表示会配合学院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做好考勤记录,确保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习效果与质量。随后,同学们参观了仲裁委办公场所,了解仲裁业务开展与日常工作情况。本次实习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习环节。
咸阳仲裁委员会是于1996年9月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法定职责是审理和裁断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文:张震/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