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号)及《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培训会的通知》(藏教就业【2016】12号)精神,提高学校就业统计工作水平,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及2016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数据统计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通报了研究生院、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最新就业率,就2016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统计服务和2017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招生就业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针对研究生院、各学院初次撰写就业质量报告相关事宜进行系统讲解,并就撰写过程中就业数据的准确度进行了强调和说明;会议重点培训了如何利用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填报就业数据。
许铿代表招就处对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研究生院、各学院就业统计人员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报送工作,学习、使用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二是要明确层级责任,在就业数据统计工作中建立 “学院领导+就业联系人+班主任+学生”四级联动机制,不断加强就业数据统计的精准度;三是要求就业统计人员要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中的就业数据,从就业流向、就业分布、专业对口率和创业比例等不同维度出发,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格局、就业特点和就业趋势等方面的分析,为本学院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制定、教学改革等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
(文:闫海华/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