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大力支持学院建设
近日,咸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西藏民族学院建设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支持学院的建设发展。
学院建校50多年来,咸阳市历届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都非常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发展,为学院的健康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2009年,咸阳市委把学院确立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大对学院的支持力度,把学院打造为咸阳市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不久,学院新学期开学伊始,咸阳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西藏民族学院建设发展的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措施,强化领导,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
《意见》指出,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是加快西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是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的长远之计,是维护民族团结的迫切要求。全市各级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自觉地把对援藏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扬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认真落实支持西藏民族学院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意见》指出,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认真落实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兴藏”和“人才强藏”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支持学院办学工作在促进西藏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中的独特作用,加快西藏民族学院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大力培养西藏各类急需人才和干部队伍,努力增强学院可持续发展能力。
《意见》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陕西省有关促进西藏全面发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将学院发展纳入咸阳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谋划,统筹安排;要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在学院建设发展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技术支持,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大力改善办学环境;要把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享有咸阳市有关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和政策;要支持和帮助学院在咸阳建设教学实践实习基地,支持学院面向咸阳地方开展科学研究;要加强校、市间干部交流;要支持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医院的发展。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支持学院建设发展工作的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健全机制,加强联系。市委成立了支持学院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落实支援学院的各项工作。市委书记千军昌同志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庄长兴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俊锋同志和副市长车建营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局、区单位为成员。建立校、市对口支援对接会议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对接会议,沟通、总结和部署对口支援工作。
《意见》的出台,是咸阳市委、市政府关心在新形势下,支持关心学院发展的集中体现,也使学院各族师生再次深切感受到了咸阳人民的深情厚谊。目前,学院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赤列旺杰同志为组长,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洪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扎西次仁同志为副组长的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咸阳市有关方面进行对接,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措施,确保把对口支援学院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