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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院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清明节假期不调休,具体安排为:4月2日、3日双休日正常休息,4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课上班,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一天。
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师生的管理和值班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