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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组织学生赴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10-15本文已被浏览 40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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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法学院2010级法本1班学生前往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宗栋、廖雪娇、何蓉三位老师带队。

    据介绍,咸阳仲裁委员会是咸阳地区唯一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仲裁机构由法律、经贸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此次实践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旁听商仲裁案件,帮助学生了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活动中,法学院师生仲裁员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能力吸引同学们还与仲裁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有关疑问进行了专业咨询。

(文:左战军、何蓉/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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